旧电池税收

2018年7月18日 · 目前,回收企业在试点"以旧换新"模式取得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如已交增值税额,则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同时,税务机关开展了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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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功率直流快充桩,专为电动汽车充电站、商业设施及公共停车场设计,提供高效、安全的电动车智能充电解决方案,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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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微电网调度监控系统通过实时监控光伏储能系统的运行状态,优化能源分配与调度,提升电网稳定性及能源利用效率,是现代微电网管理的核心。

对十三届全方位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161号建议的答复

2018年7月18日 · 目前,回收企业在试点"以旧换新"模式取得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如已交增值税额,则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同时,税务机关开展了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试点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票。

废电池有重大消息,新税改3月1日执行!价格合适尽快出手

2022年2月26日 · 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含废电池回收业务。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_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1年12月30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同时废止,"技术

收购废旧电池的税收政策(2024-12-25 20:46:34更新)

2022年12月14日 · 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含废电池回 收业务。 公告明 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符 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选 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

两部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涉及废电池回收、燃料

2022年3月1日 ·  电池网获悉,12月18日,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建设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

2024年4月26日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4月25日,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

收购废旧电池的税收政策(2024-12-25 20:46:35更新)

2022年12月14日 · 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含废电池回 收业务。 公告明 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符 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选 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

收购废旧电池的税收政策(2024-12-25 20:46:33更新)

2022年12月14日 · 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含废电池回 收业务。 公告明 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符 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选 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

收购废旧电池的税收政策(2024-12-25 20:46:31更新)

2022年12月14日 · 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含废电池回 收业务。 公告明 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符 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选 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

最高高100%退税!两部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涉及

2022年1月3日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规定,从事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实施办法 为

2024年4月27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

最高高100%退税!两部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涉及废

2022年1月5日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

资源企业乐享增值税优惠_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2月14日 · 为尽快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底发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使相关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企业及时享受政策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沁阳市税务局组织专家团队,走访河南永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沁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辅导,并结合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现场"把脉问诊",为企业量身定

收购废旧电池的税收政策(2024-12-25 20:46:36更新)

2022年12月14日 · 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其中就包含废电池回 收业务。 公告明 确: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符 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选 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